營業人使用電子發票,稅法上有何獎勵措施?
日期:2017-03-09
營業人使用電子發票,稅法上有何獎勵措施
為提高營業人使用電子發票意願,使用電子發票營業人已納入稅務違章案件減免處罰標準之適用範圍,並於「稅務違章案件減免處罰標準」第15條第二項修正第3款至第4款。 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五十一條規定應處罰鍰案件,有下列情事之一,免予處罰: 一、開立電子發票之份數占該期申報開立統一發票總份數之比率在百分之五以上之營業人,其少報之銷項稅額占該期全部銷項稅額之比率在百分之七以下者。 二、接收電子發票之份數占該期申報進項統一發票總份數之比率在百分之五以上之營業人,其多報之進項稅額占該期全部進項稅額之比率在百分之五以下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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